11月9日上午,我校章程修订专家咨询论证会在学校行政中心428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季光,中国科学院院士、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凯先,国医大师、我校原校长施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胡鸿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郁能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主席沈远东,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我校图书馆高级顾问张怀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施建蓉,杭州昀辉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我校校友会代表王京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处长许家佗主持。许家佗介绍讲解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背景意义和相关要求,详细汇报我校前期已开展的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情况。
在专家咨询指导环节,与会专家分别从整体框架设计、完善大学职能、体现时代特征、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办学成果、明晰学生和教职工的权利义务、体现依法治校、促进开放办学等方面,对学校章程的修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专家建议,学校应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对标对表,与时俱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
季光强调,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和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与此同时,高校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任务和新要求,迫切需要对章程进行修订。
季光表示,学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部署安排,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章程修订的重要意义,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依据,是学校自主办校、民主管理、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修订既是提升学校法治能力和体系的举措,也提升了依法治校的水平。二是要认真把握章程修订重点,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人民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还要结合学校实际,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来创新和完善内部制度和规范。三是在章程修订之后,要切实抓好新修订章程的宣传和落实,章程修订过程要与学校“双一流”建设、“高地大”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等相结合,把章程修订作为学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用章程来指导、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学校要在认真汲取专家意见建议及结合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的章程修订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后续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章程修订任务。[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