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建设综述

发稿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80


15)学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思想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021年以来,学校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16)坚持并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班子团结和谐。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完善《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议事规则》《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科学决策、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班子团结奋进、勤奋工作,带领全校师生医务员工奋力推进学校建设。


1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健全学校政治巡察制度。落实巡视巡察及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任务。

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贯彻落实《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上海市委《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以及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部署,形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常委会会议、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学校将校内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巡察的政治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近三年,学校通过修订校内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巡察工作组织架构和人员队伍配置,在实践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截至2022年底,学校已对21个直属党组织进行了巡察,高质量、有节奏地推进校内巡察全覆盖。


18)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和服务专家、基层、师生员工的制度,健全联系点、讲课听课、调查研究、谈心谈话接待等机制。

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领导调查研究工作实施办法》,每位校领导每年开展专题调研和日常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师生医务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2022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现代医院治理、加强高线引领 探索建立教师荣誉体系制度、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化学生党建奋进担当、提升学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实效的路径研究、构建良好生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临床研究工作质量、完善相关人才培养体系、中医药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7个主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措施办法,着力破解事业发展难题。

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群体的政治引领、思想沟通和关心关爱。按照基层党建“一岗双责”相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八个一”,即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听取联系单位或分管部门汇报党建工作一次;联系、指导教师或学生党支部一个,参加一次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给联系党支部或分管部门党员上党课至少一次;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至少一次;指导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至少一次;担任一位优秀青年教师的入党联系人。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1-2次。学校召开民主生活会意见座谈会,校领导、职能部门与学代表面对面,统战对象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校情通报会等,多渠道倾听师生医务员工心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9)健全二级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保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院(系)重要事项。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规范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制度》《上海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文件精神解读,要求二级学院进一步修订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健全二级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重要事项。根据新版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持续推进附属医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以及“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20216月学校中层干部换届,继续延续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制度,党员院长兼任党组织副书记。


20)严把干部选任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配齐配强学校相关机构和单位领导班子,严格规范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制度。

学校党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选任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20213月至7月,学校完成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换届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注重干部的交流与轮岗;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

修订《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上中医委字〔202150号),明确规定“处级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且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任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五大环节进行,还规定八项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情形,确保程序规范。同时严格遵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人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提任的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应有学生工作经历”。印发《2021—2025 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上中医委字〔202151号),要求根据长远规划配齐配强学校相关机构和单位领导班子。

学校始终按照《2019-2022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中医委字〔201945号)文件精神,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并于2022年完成中层干部一轮的轮训工作。已提交落实《2018-2022年全国和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学校每年制定中层干部考核方案,把干部考核落实落细。同时根据上级要求,严格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各项文件,执行《上海中医药大学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层及以上干部社团、企业兼职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以来审批因私出境1人次,审批社团兼职262人次。


21)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并强化人才的政治引领,激发各级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才工作的根本保证,学校人才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贯彻“党管人才”方针,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精神,围绕“双一流学科建设和地方高水平大学” 建设规划,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激发各级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在人才工作中多措并举、创新思路、持续发力,为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提供源源不竭的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

在学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学科、专业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合理评估人才培养需求、团队建设、学科专业内涵建设等方面的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布局,合理精准编制人才规划。用好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针对优秀的青年引进人才,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青年研究员、青年副研究员计划实施办法》,增强人才工作动力。落实“人才引领发展战略”,通过构建“高层次人才学术荣誉体系”“杏林中青年人才培养”“博士后创新激励计划”等递进序贯式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建立以分层培养、目标激励、多元发展为核心的“三位一体”人才发展模式,提高人才培养和创新群体建设水平,培育孵化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

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规范体系化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抓紧人才评价第一标准不放松。建立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的中医药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动能,形成人才成长与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