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队伍综述

发稿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42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1:350标准,核定思政课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1:150标准,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少数民族师生比1:50标准,配齐少数民族辅导员;按照师生比13000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学校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的长期规划与建设,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委工作人员143人,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上中医研字〔201918号),在基本素质要求、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监督与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学校按照师生比1:350标准,核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设置专职思政教师岗位32个,目前聘任专职教师29名,师生比约为1:275。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2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设置配备专职辅导员岗位编制58个,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师生比1:50的要求,配齐少数民族辅导员,依托上海高校辅导员洪汉英工作室努力培养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辅导员,目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3名。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组建专兼职咨询师团队,按照师生比13000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目前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聘任专职教师3名。


11)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在招聘录用、日常管理、培训培养、职称评聘、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

学校重视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面向思政教师设立以教学效果和育人实效为核心的评价标准,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以“突出思政课教学实效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传播”为聘任原则,以“讲好思政课、加强教学研究”等为岗位职责要求,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选聘校内名师担任服务学生成长导师团导师,选聘学校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师工作部及二级学院等相关老师担任兼职思政教师,聘任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中国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院校的思政教师担任客座教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制定实施《上海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班主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在青年教师班主任工作职责、选聘方式、工作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制定实施《上海中医药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条例》,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配备与选聘、发展与培训、管理与考核等方面作出要求。完善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职级职称“双线晋升”政策,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12)加强教师思政工作,健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建设提升,规范教书育人和学术道德等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聘、导师遴选等各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生对师德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学校党委每学期召开教师思政工作会议、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研讨会,推动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落细、抓常抓深。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新时期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海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四级工作传导机制”。围绕守底线、树典型、管长远,不断完善师德师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获评2021年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三个坚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入选2022年首批新时代上海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优秀工作案例。

学校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评价和考核机制,修订《上海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动态调整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每年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与人事年度考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确保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得到充分应用。在人才引进、职称晋升聘任等各环节,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职称评聘过程中设置“思想品德考察组”负责对申请晋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进行考察。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订《上海中医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底线要求,探索建立师德违规曝光通报机制。完善网上师德考核系统,更新师德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对师德满意率达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