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及时部署学习中央、市委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有学习计划和督促检查。
学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党委常委会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学校课程育人的组织架构和顶层设计,确立课程育人总体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形成党政齐抓、医教学研协同的领导体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2021年以来,学校领导班子、广大中层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中央、市委重要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重要会议和决策部署。结合每年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指导意见,做好督促检查,将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考评。
2)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总结、有考核。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次,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个人自学,领导干部领学,年终及时总结回顾,上报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常委会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学校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开展至少1次专题学习,做好校党委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2021年举行党委常委学习会8次、中心组学习会13次;2022年举办常委学习会5次、中心组学习会6次;2023年(截至8月底)举办常委学习会11次、中心组学习会5次,。通过采用邀请专家学者、老战士老英雄作辅导报告以及领导干部领学互学、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百年党史、国际国内重大形势分析,以及学校重大战略和决策等开展深入学习和交流研讨,推进学校中心工作落实。
3)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有制度、有计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严格贯彻执行《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党委每年印发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指导各直属党组织推动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中医药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政治素养、道德素质和理论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鼓励各直属党组织创新学习方式,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化学习内涵。加强教育管理,年初各直属党组织制订本单位学习计划,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落实每月集中学习要求,明确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周三下午为固定学习时间,做好学习记录;年底各直属党组织做好本单位学习总结,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4)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原则上做到师生党员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定期了解掌握师生党员学习情况,做好督促指导。
认真推动落实学校系统广大师生和医护员工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到师生党员全覆盖。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党员日常学习的重要渠道,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切实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鼓励非党员积极参与。
学校党委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使用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校内巡查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向被巡查党组织反馈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将党组织的年度综合学习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和述职要求中;将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评议中。
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队伍的作用,各级党组织学习管理员定期统计所在党组织的学习情况交党组织书记查阅掌握,及时对沉默学员进行引导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学习不松懈、使用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