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理综述

发稿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72


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作为上海市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高校内部治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为当前深化学校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突破创新,推进学校的内涵式发展。形成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规章制度体系,确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社会广泛参与、开放竞争的办学体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并完善“1+3+X”制度体系,获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成果三等奖。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获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

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遴选程序、权利义务等。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设有法律事务办公室,通过专人专岗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

按照相关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打造职责全覆盖的专业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依托信息化校园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平台服务效能,重点加强信息查询、互动交流、后台发布和同步迁移等功能,有力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可操作性,确实的增强了信息公开效率。2021-2022年度学校被评为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优秀单位,2016年以来已获得6次优秀。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学校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结构和校董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校务治理机制,积极探索进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

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审议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校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在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深化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激发办学活力。学校采取“一院一案”政策,对不同的学院采用不同的改革方案,探索以二级学院为办学主体、学术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点。

校董事会是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其成员由举办者代表、学校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以及支持关心学校发展的企业行业代表、著名校友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多元主体组成,依照其章程,就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建立起由多元主体参与的校务治理新机制。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学校治理结构,保证教职工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学校充分发挥“双代会”作用,将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大会审议。代表们履职尽责,审议并通过了《上海中医药大学章程》《上海中医药大学“十三五”改革与规划纲要》《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补充公积金缴存方案》《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试行意见》等文件,听取了《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化改革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17-2020年)》《关于中医药国际化标准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等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改革深化和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畅通教师意见建议反馈渠道,除了创新网上提案系统和机制,同时制定“校领导、职能部门与教代表面对面”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面对面”活动;每月召开工会委员扩大会,及时了解教职工民生民意,进一步拓宽基层教职工民主政治建设的参与路径。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两会”)积极配合学校推进提案征集常态化工作,鼓励广大学生及时建言献策,并有效提升学生的提案撰写能力。为激发学生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校园民主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两会借助学生代表常任制、中医青年等线上线下权益发声渠道继续开放和拓宽学生意见传递途径,提案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权益、成长成才、教育教学等方面,让学生行使民主权利不再局限于固定时间召开的学、研代会。以此为基础,两会根据学生需求开展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与学生代表面对面座谈会,学生根据需求建议畅所欲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则针对每个提案涉及到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做出回应与解答,与学生共话校园民主建设,会后,两会也将继续深化权益服务,实时跟进提案需求整改情况,定期反馈学生权益维护现状,进一步推进“我为同学做件事”专题实践活动,以最大的诚心思考广大学生需求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真正做到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解同学之所需,为有志青年的茁壮成长做好“压舱石”工作,为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40)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的各项招生政策,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平安高考”,以“对考生负责,让社会满意”为宗旨,坚持贯彻“科学、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实现招生政策透明化,录取信息公开化,录取标准公平化,录取流程公正化的模式,保证招生改革的平稳开展。学校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实施阳光招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招生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同时,也制定了招生工作纪律、录取工作人员选聘规定、招录工作人员工作守则、招生宣传工作纪律、招生办公室网络及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规范,为我校的招生工作顺利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与保障。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收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合格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本着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制定了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保证招生宣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规范录取等工作的平稳开展。

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从学生入学报到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学业证书管理等方面给予明确的规定。推进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学籍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一站式”综合学生服务平台提供了本硕博一体化电子学生事务办理,实现了招生录取“信息处理-新生报到-在校学生事务-毕业留校”的一条龙服务和毕业离校工作“网上办理,分类办理”的模式。

学校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并成立教育收费领导小组,每年开展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督促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研究院梳理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对部分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推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有关财务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等相关制度,现行制度涵盖审计工作和审计监督等各个方面,保障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